2021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2-06-30 15:00:00   【字体:

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宗霞主持新闻发布会

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 宗霞: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2021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新闻发布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把全面依法治省贯穿到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省统计局进行的第三方测评中,人民群众对全省法治建设综合满意率达97.60%。

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领导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统计局相关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2021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及群众满意度调查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今天出席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成员,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彭国军先生;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滕鹏楚先生;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永华先生;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杨艾东先生;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督查专员谢馨莹女士;

云南省统计局督查专员王舸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驻滇媒体和云南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还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的同志,欢迎大家的光临!

今天的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有请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成员,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彭国军先生介绍2021年度我省法治建设及群众满意度调查的有关情况,大家欢迎!

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成员,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彭国军发布新闻

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成员,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 彭国军: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向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衷心感谢大家对云南省法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2021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一、全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率逐年向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满意是最好的“试金石”。云南省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进程中,恪守“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的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践行法治建设为了人民、法治发展依靠人民、法治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美好需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以此为引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从2017年开始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并委托省统计局进行第三方测评。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方式,由第三方调查机构对涵盖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14类调查对象的样本进行量化数据采集。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群众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建设现状的心理感受,当前法治云南建设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对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满意度等3个方面,旨在通过社情民意调查,准确、客观反映人民群众对法治云南建设现状的真实看法,切实找准当前法治云南建设存在的问题短板,从人民群众“不满意”处着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全面依法治省评价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5年来,全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7年度为91.09%,2018年度为91.26%,2019年度为92.41%,2020年度为97.23%,2021年为97.60%,这一系列的数据,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法治云南建设的满意程度,折射出法治云南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2021年度97.60%的满意率创了历年新高,获省委主要领导批示。

二、2021年全省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云南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云南建设立足新起点迈出新步伐。

一是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高位推动、引领示范、落地落实,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和省直部门党组(党委)普遍开展专题学习,在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8个班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在全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101场次,直接受众近50万人,从城市到农村、从机关到企业、从社区到学校,汇聚起磅礴的法治力量。

二是法治云南建设全面布局。完善党领导法治云南建设的工作格局和制度机制,健全法治云南建设规划体系、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定出台《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云南省“八五”普法规划,搭建起法治云南建设的“四梁八柱”。以法治督察和绩效考核为抓手,强化压力传导,推动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同步部署、一体推进。

三是地方立法质量明显提高。聚焦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增进民生福祉等领域,全年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5件、修改14件、废止8件。以“共同决定+条例”方式创新地方立法,制定《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完成全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对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

四是法治政府建设蹄疾步稳。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和群众总体好评率达95.80%,初步建立起“一网通办”总门户,667个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省内通办”目录管理,“跨省通办”事项新增74个,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深化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

五是政法领域改革全面深化。坚持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健全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机制。大力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建设,完善刑事执法办案“三回告、三告知、四公开”办案公开制度,完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加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推开涉案财物集中管理试点,全省法院院庭长、检察院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办案制度落实有力。

六是法治社会建设纵深推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全省365万师生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开展为期3个月的“宪法在你身边”宪法知识在线答题活动,788万人次参与答题。全省23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打掉一批涉黑组织。严格落实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强边固防机制和“五级书记抓边防”责任,着力构建“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强边固防新格局。

三、2021年度全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一)调查设计与组织实施

调查工作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和省统计局做好调查工作的方案制定、问卷设计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省统计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调查对象:主要分为两个大类共14类人员。第一类为社会公众,即16周岁及以上的公民。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从业人员、务农农民、务工(经商)农民、在校学生、文教科卫体人员、个体户及私营企业主、服务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无业(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共11类人员。第二类为特定对象,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类人员。

调查方法:采用近年来国际上比较先进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CATI)进行。

调查样本量:综合考虑常住人口总数、流动人口数、城镇化率等因素,以全省129个县(市、区)为基本单元,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云南省人口统计数为依据,采用多阶段分层抽样方法,共获取有效调查样本27120个,在全省有较好的代表性。

(二)调查结果

1.全省调查数据

2021年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综合满意率为97.60%,该数据由以下5个调查问题的单项满意率之和再取平均值获得。

一是关于“人民群众对到本地政务服务大厅或网上平台办事情便利程度是否满意”的问题。调查显示:单项满意率为98.29%,较2020年度同比上升0.62个百分点。

二是关于“人民群众对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机关执法办案和服务群众情况是否满意”的问题。调查显示:单项满意率为97.05%(其中,法院96.23%、检察院97.62%、公安机关96.55%、司法行政机关98.00%),较2020年度同比上升0.43个百分点(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同比分别上升0.47、0.35、0.64、0.20个百分点)。

三是关于“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疫情防控、旅游市场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行政部门公正文明执法和服务群众情况是否满意”的问题。调查显示:单项满意率为96.35%,较2020年度同比上升0.58个百分点。各领域测评结果分别为:市场监管94.77%、疫情防控98.85%、旅游市场整治96.06%、生态环境保护95.72%。

四是关于“人民群众对律师、公证等提供法律服务是否满意”的问题。调查显示:单项满意率为96.86%,同比上升0.32个百分点。

五是关于“人民群众对平时生活中便利获取法律知识是否满意”的问题。调查显示:单项满意率为99.44%,同比下降0.11个百分点。

2.16个州(市)调查数据及排名

从综合满意率看,全省16个州(市)调查数据及排名如下:楚雄州(98.63%)、保山市(98.54%)、怒江州(98.48%)、玉溪市(98.28%)、普洱市(98.12%)、迪庆州(97.91%)、临沧市(97.82%)、西双版纳州(97.77%)、大理州(97.75%)、文山州(97.72%)、红河州(97.53%)、丽江市(97.31%)、昭通市(97.27%)、曲靖市(97.04%)、昆明市(96.59%)、德宏州(95.96%)。其中,法治建设群众综合满意率最高与最低的极差为2.67%。

从单项满意率看,全省16个州(市)中,人民群众对到本地政务服务大厅或网上平台办事情的便利程度满意率最高为楚雄州(99.10%),与最低的极差为3.53%;人民群众对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机关执法办案和服务群众情况的满意率最高为保山市(98.60%),与最低的极差为2.79%;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疫情防控、旅游市场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行政部门公正文明执法和服务群众情况的满意率最高为楚雄州(98.40%),与最低的极差为5.51%;人民群众对律师、公证等提供法律服务的满意率最高为玉溪市(98.46%),与最低的极差为3.61%;人民群众对平时生活中便利获取法律知识的满意率最高为西双版纳州(99.85%),与最低的极差为1.07%。

四、调查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结合近年来暴露的问题以及2021年度全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数据,反映出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区域法治建设发展不平衡,影响和制约执法司法质效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区和部门依法决策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依法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不强、法治思维缺失,决策程序不规范,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习惯于“拍脑袋”决策;有的地区和部门该管的不管、该严的不严,不作为、乱作为;一些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的问题依然存在,严重损害法治权威和执法司法公信力。人情社会、乡土社会的旧传统在云南仍根深蒂固,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治规则、弱化了法治精神;基层法治宣传的广度、深度、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尤其在一些农村、山区、边境、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宗教活动场所等还存在普法弱区、盲区。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要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云南高质量发展,坚持以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质量的法治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要坚持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融入学校教育,加强宣传宣讲和研究阐释,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发力,全面理解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全面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转化为建设法治云南的强大动力、思路举措和生动实践。

二要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大局,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社会信用条例、乡村振兴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立法进程。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物业管理等民生领域立法,为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法治保障。

三要统筹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按照“力争3年营商环境实现全面提升并进入全国一流行列”要求,聚焦影响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要健全完善政法机关之间、政法单位内部等重点领域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警示教育,持续整治“两有一压”、法律监督虚化弱化、执行不规范、违规违法“减假暂”等问题,防止顽瘴痼疾反弹回潮。

五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律素养,坚守法律底线,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农村地区和基层普法工作,加大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力度,从日常生活行为抓起,让人民群众知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养成守法的习惯,推动法治宣传向农村、山区、边境、偏远村寨、民族地区全覆盖。

朋友们,经过这5年的深入实践,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倾听人民心声、汲取人民智慧的有效途径和查找问题、补齐短板弱项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把群众参与、共建共享作为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开展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形成倒逼工作机制,针对法治领域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把工作重心放到为基层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上,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以实际成效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新需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参与法治建设,推动新发展阶段法治云南建设高质量发展。

我就介绍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宗霞:

感谢彭国军先生的发布。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如何保证调查数据质量和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采用什么调查方式进行?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请云南省统计局督查专员王舸先生作答。

云南省统计局督查专员王舸答记者问

云南省统计局督查专员王舸: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关于如何保证调查数据质量和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社情民意调查质量控制要贯穿调查业务流程的全部环节,确保调查设计、调查执行及调查数据汇总分析达到质量控制标准。

第一,要把控好调查设计环节质量控制。一是科学设计调查方案。调查方案应明确调查目的、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式、时间安排;制定科学抽样方案,包括抽样精度、抽样方法、样本量及其分配;同时对调查执行提出质量控制要求。二是规范问卷调查指标和问题设置。指标名称、样表设置、范围、计算方法、解释说明以及相关的分组和编码要规范统一,符合统计分类标准。问题设置要遵循针对性、逻辑性、实用性和可识别的原则。调查问题和选项的设置应直观、易于理解,便于回答,并符合规范。三是做好试调查。选择部分调查对象进行试调查,评估相关问题的可行性,按照试调查评估情况对调查问卷进行相应修改,形成正式调查问卷。

第二,要把控好调查执行环节质量控制。一是做好调查培训。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应采取多种形式,自上而下对项目相关人员开展调查方案、问卷、软件操作和现场调查技巧等方面的培训,确保项目组成员全面理解和掌握调查内容和执行规范。二是做好调查执行中的质量监管。实行首批问卷和录音审核方法,及时检查培训成效、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访问员的现场督导,及时解答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并做好记录;做好配额监管工作,避免人为干扰。三是加强数据质量抽查。根据调查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数据质量检查计划,采取电话回访、录音复核等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和配额要求进行数据质量核查,严格要求监听员每天的监听样本量不少于20%,每天的录音复核样本量不少于5%,每个项目完成后,请第三方质量抽查的样本量不少于5%,合计抽查的样本量达到30%,确保调查项目的数据质量。四是细化数据审核。统一调查数据格式,做好数据完整性检查、基本逻辑审查和异常值排查等审核工作。五是调查执行情况记录和报告。社情民意调查执行机构要及时记录、汇总调查执行情况,按要求反馈委托部门。

第三,要把控好调查数据汇总分析环节质量控制。一是严格按统一规定处理数据。采用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平台或规定的软件,在保证数据安全的条件下,对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加工、计算和汇总。二是科学评估调查数据。综合运用历史数据比较、横向数据比较、数据偏差分析和相关性分析等多种方法对调查数据进行评估。必要时探索引进行业专家评估调查数据的机制。三是重视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分析。保证分析数据来源可靠、分析方法科学、分析观点鲜明,通过科学合理的调查统计分析和数据挖掘,有效满足委托方决策和管理需求。

关于采用什么调查方式进行?调查采用国际上和国内社情民意调查中常用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CATI)进行。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是采用计算机自动随机抽样并借助电话进行调查的一种新型的调查方式,即由电话、计算机、访问员三种资源组成一体,访问员头戴耳机式受话器,由计算机依照抽样设计要求随机拨打并接通电话号码后,按照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调查问卷将内容逐一读出,并将被调查者的回答用计算机如实记录的调查方式。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能够根据不同的调查需求将调查样本逐级分散地分布到全省各州(市)、县(市、区)。二是能够实行调查全过程录音,实行现场监听、监看及事后核查,杜绝了作弊现象,可信度高。三是受访者能获得“相对安全感受”,能有效地消除调查对象的戒备心理,畅所欲言,得到更为坦诚真实的回答。

总之,省统计局开展的社情民意调查在数据质量控制,调查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等都有一套严格的工作流程,经得起事后检验。今后,我们还将通过网络调查等方式,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客观了解人民群众对云南省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态度、意愿和感受,对加快推进云南法治社会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

请问,2021年全省法院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方面有些什么重要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滕鹏楚先生作简要答复。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滕鹏楚答记者问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滕鹏楚: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2021年全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努力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新的成效。综合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力提升审判质效。2021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48483件,审执结858060件,同比分别上升17.08%和11.46%。工作中,我们以“落实提升年”活动为抓手,通过紧密结合实际科学设置可量化工作目标并狠抓落实,引领提升审判质效,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打牢基础。2021年全省法院综合结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办案效率明显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高于全国平均1.3个百分点,一审判决案件改判率3.35%、发回重审率0.93%,同比分别下降0.7、0.19个百分点,办案质量效果持续向好。

二是深入贯彻执行民法典。将贯彻执行民法典作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推动加强人身权司法保护,特别是将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试点扩大至全省和全部民事案件,切实加强了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办案当中,妥善审理了一批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民生并具有价值引导意义的老旧小区屋顶漏水、下水道污水倒灌、高空抛物等案件。

三是大力推进“一站式”和人民法庭建设。全省法院深入构建诉前多元化解、诉中繁简分流、线上线下全方位诉讼服务为核心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2021年,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稳居全国法院第一方阵。近期,“一站式”建设成效省高院在全国高院排名第1名,全省三级法院在全国法院综合排名第3名。同时,将人民法庭建设作为2021年重点工作,召开现场会,调整法庭布局,出台加强法庭工作若干意见,将人民法庭真正打造成为服务人民群众的“前哨”。2021年底,全省法院实体化运行人民法庭达250个,人民法庭案件调撤率达66.63%,同比上升0.32个百分点,乡村法庭巡回审判率79.98%,同比上升1.35个百分点。

四是有力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出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措施,建立金融纠纷、知识产权等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加强破产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烂尾楼”整治,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司法应对,审结各类民事、商事、行政纠纷405635件,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去年5月,云南高院成功承办了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致贺信,大会通过了《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昆明宣言》,产生了重要的积极影响。同时,云南于2021年9月,经最高法院批准设立昆明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重点环境资源案件,有力提升了云南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五是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全省法院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省委要求,有力抓党史学习教育、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排查整治顽瘴痼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有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院形象。2021年,全省法院制定33项办实事清单,推出60项具体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形成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防范信息化和基建项目廉政风险、防范虚假诉讼等12项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现场提问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请问,云南省公安机关是怎样来规范公安执法活动的?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请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杨艾东先生作答。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杨艾东答记者问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杨艾东: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历来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始终把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基础性、全局性工程抓实抓牢,深化执法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改革,织密筑牢执法“前期、中期、后期”三级监督防护网,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抓实“执法前”源头监管。坚持执法监督管理前置,健全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依法界定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职责权限,建立健全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执法责任制。严把接处警、受立案“第一道关口”,深入开展受立案专项整治,主动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制发《云南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云南省公安机关接处警及受立案工作指引》等制度规范,确保接处警、受立案工作程序更规范、群众更满意。

二是抓实“执法中”权力规范运行。坚持把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作为推进法治公安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全力构建执法监督智能化工作体系,将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执法监督管理中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法制员、案件管理室的各项功能、资源进行全面整合,力求实现执法质量考评、执法办案全流程风险预警、日常办案执法巡查、防范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压案不查案件评查重点工作智能化、数据化闭环运转。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已建成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41个,完成派出所或相关警种部门执法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936个。案件在标准化的“一站式”执法办案场所规范、高效办理,案件信息在智能化的多功能业务系统上审核流转,层层监管已经成为常态,执法办案和监督管控大数据实战效能得到有效发挥。

三是抓实“执法后”监督问责。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坚持把筑牢政治忠诚作为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整治各类顽瘴痼疾,“零容忍”清除害群之马。同时,在严格执行个案监督和执法巡查制度的基础上,完善执法突出问题检查整改常态机制,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以制度执行的刚性倒逼执法监督管理能力持续提升。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牢牢把握法治公安建设目标,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整合执法信息化资源为抓手,以提升民警依法履职能力为基础,持续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建立健全与执法权力运行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以法治公安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日报记者:

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卫生监督执法显得尤为重要。请问,2021年卫生健康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做了哪些工作?2022年在医疗卫生领域将重点整治哪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督查专员谢馨莹女士作答。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督查专员谢馨莹答记者问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督查专员谢馨莹:

首先,感谢大家对疫情期间卫生健康领域执法工作的关心关注,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各位媒体朋友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要求贯彻落实到疫情防控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

2021年,我们建立了政府主导、分工协作、职责明确、科学有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开展了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疫情防控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坚持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原则,依法开展医疗服务、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隔离观察、疫苗接种等疫情控制措施落实的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卫生健康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并取得实效。因此,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2022年,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医疗诈骗、医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医疗乱象的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持续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营造安全规范的看病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逐步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让群众感受到医疗服务秩序更加规范,医疗安全更加有保障。

同时,我们将继续强化对新冠疫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卫生监督检查,夯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加大执法和普法力度,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整顿和规范卫生健康领域经营管理秩序,全面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谢谢。

中国网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网记者:

我们注意到,在本次发布的调查报告中,2021年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总体满意度较高,请问云南省检察机关在提高群众满意度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永华先生作答。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永华答记者问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永华: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云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依法惩治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持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起诉相关犯罪1370人。坚决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13777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560人,守护群众“钱袋子”。坚持依法抗疫,起诉涉疫犯罪496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做实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等制度,办理普某某等未成年人涉恶案件中分级处置、精准帮教的做法成效获央视专题报道。

二是加强法治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出台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30条意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依法运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办理涉企案件,起诉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犯罪312人,切实安商惠企。针对“假官司”问题,立办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536件,维护诚信社会环境。坚持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起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犯罪3049人,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29件,2件案件入选全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三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法律监督护公正。聚焦违规违法“减假暂”“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纸面服刑”“报案不理”等问题;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饮用水源地保护、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公益损害问题,集中力量办理一批“硬骨头”案件,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烦心事”;聚焦窨井盖“吃人”问题,推动常态监管整治,督促消除井盖安全隐患22.6万余个;聚焦赡养费抚养费支付、农民工讨薪等问题强化检察监督,解决困难群体“心头痛”;聚焦程序空转、长期悬而未决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冒名婚姻登记撤销等争议392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注重便民利民,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强化“信访网电”一体化的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27490件群众信访7日内告知率、3个月内结果和进展答复率均为100%,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实行首次申诉信访基层检察长包案,息诉率86.85%。建成网上阅卷系统,实现律师阅卷“一次都不用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答疑解惑、释法说理,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开展网络法治宣传,推动宪法、民法典等法律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提高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各位记者朋友,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在服务大局中依法能动履职,在保障人民权益中自觉担当作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谢谢。

宗霞: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到此结束。

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踊跃的提问,也感谢各位发布人的解答和发布。我省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取得新成效。2022年是“十四五”的关键之年,我省将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的时代背景和阶段性特征,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云南”的要求,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全面系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在云南落实落地,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希望记者朋友宣传报道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宣传、报道我省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促进全社会形成关心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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